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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诉讼离婚可以全权交给律师吗?

北京诉讼离婚可以全权交给律师吗针对这个问题今天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1、诉讼离婚不能全权由律师代理。

2、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

3、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二、起诉离婚法院开庭流程是怎样的

1、准备开庭: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以及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口头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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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结束前,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应当就法庭调查认定的事实和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别寻问当事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是否还有意作最后陈述。

3、法庭辩论:

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审判长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求各方最后意见。

4、评议:

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进入评议时进行评议,实行少数服从数的原则,评议的情况应当如实制作笔录。评议笔录不准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查阅、复制。

评议毕,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当庭公开宣布判决结果,10日内向当事人发送判决书;或定期宣判,在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要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上诉法院。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离婚不能全权由律师代理。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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