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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不去公证是不是有效

一、放弃遗产继承权不去公证,不影响效力,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并且满足以下条件的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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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放弃继承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放弃继承公证需带以下材料:

1.身份材料。即放弃的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基本身份材料;

2.证明继承关系的材料;

3.证明继承份额的材料;

4.书面放弃继承材料;

5.公正申请书;

6.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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