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
诉讼离婚
首页 > 离婚知识 > 诉讼离婚 > 北京离婚律师咨询:再婚夫妻感情破裂,如何离婚
诉讼离婚

北京离婚律师咨询:再婚夫妻感情破裂,如何离婚

北京离婚律师咨询:再婚夫妻感情破裂,可以离婚吗?本文提供了详细答案。探究不准离婚的特定情形、如何在结婚证遗失的情况下离婚,及夫妻感情可否修复的可能性。

一、再婚夫妻感情破裂,可以离婚吗

无论是初婚还是再婚,当夫妻间的感情无法维系时,离婚是双方的自由选择。

法律赋予了夫妻双方平等的权利去结束一个不幸福的婚姻。

然而,离婚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进行,某些具体情形下,法律规定了不准离婚的特殊条款。

QQ截图20231101151804.jpg

二、法律规定的不准离婚情形

《民法典》规定了几种不准离婚的情形。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法院在调解和好或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中,如原告六个月内再起诉而无新情况或新理由,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需军人同意,除非军人有重大过错。

若夫妻感情未破裂或可修复,法院通常不会判决离婚。

三、结婚证遗失与离婚登记

结婚证的遗失不应成为离婚的障碍。

1.如果一方的结婚证丢失,可用另一方的证件进行离婚登记;若双方证件均遗失,可向民政局开具婚姻关系证明后办理离婚登记,或先补办结婚证再离婚登记。

2.如果配偶不配合,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Copyright © 2022 安嘉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安嘉律师事务所书面许可,禁止转载,侵权必究。
业务委托电话: 13120267676 地址:北京东城区环球贸易中心A座1208
京ICP备16014596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