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
子女抚养
首页 > 离婚知识 > 子女抚养 > 北京离婚律师咨询:抚养费不够用怎么办
子女抚养

北京离婚律师咨询:抚养费不够用怎么办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是需要给抚养孩子的一方抚养费的,但是现在孩子的教育生活开销是巨大的,如果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按时给抚养费但是另一方觉得不够用的,那么抚养费不够用怎么办?

一、抚养费不够用怎么办

对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不够用,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和另一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虽然父母离婚,二人在法律上没有任何关系,但孩子是双方的,双方对孩子的抚养都是义务的。如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都应是由双方承担的。父母离婚后,即使再婚,也要保障孩子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的开支。所以说,当开销日益增多,孩子抚养费不够用时,子女可以直接起诉非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如父亲或母亲)追加抚养费。

协商不成,子女可以向法院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超过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抚养费不够

北京离婚律师咨询:抚养费不够用怎么办

二、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

1、一般期限

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

2、特殊期限:

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如果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抚养费,这也是为了合理维护子女的利益。毕竟现实生活中孩子18岁才刚上大学,正是需要钱的时候,如果孩子父母是在孩子小时候离婚,按当时生活水平确定的抚养费不可能满足大学学习生活的需要。再如一些特殊的孩子,身体残疾或者自闭症,可能一生都无法独立生活,这种情况更不能因为其成年就终止支付抚养费,这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Copyright © 2022 安嘉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安嘉律师事务所书面许可,禁止转载,侵权必究。
业务委托电话: 13120267676 地址:北京东城区环球贸易中心A座1208
京ICP备16014596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