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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离婚律师:语言暴力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语言暴力,就是使用谩骂、诋毁、蔑视、嘲笑等侮辱歧视性的语言,致使他人的精神上和心理上遭到侵犯和损害,属精神伤害的范畴。那么,语言暴力离婚需要哪些证据?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北京离婚律师:语言暴力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语言暴力离婚证据可以有当事人的陈述,关于过错方进行语言暴力的录音作为电子数据证据,关于知晓过错方进行语言暴力的证人并提供的证言等可以作为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语言暴力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二、离婚的时候如何对婚内财产调查取证
1、如果夫妻双方还住在一起的,可以在对方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发现对方存折或者银行卡,将相关财产复印或将号码抄下来。如果不知道对方开户账号的,但具体知道哪家银行开的户,一般也可以查询到储蓄信息。
2、如果需要走正当的途径的,则可以通过法院开具的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不过,在某些地区,很多银行会拒绝律师持法院出具的调查令进行存款调查。因此,只能选择申请法院调查。但是,在生活中,由于法院业务比较忙,心有余而力不足,很可能会忽略掉当事人的申请。
3、通过银行内部查询对方的存款。此种行为对银行内部的朋友风险比较大,因为对他们有着保护顾客隐私的要求。如果存在风险,一般银行内部人员也是会拒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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