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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离婚律师:女方离婚要求财产分割怎么写

女方离婚要求财产分割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财产数额、分割方式和违反协议的责任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是男女平等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等。下面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为您介绍:

北京离婚律师:女方离婚要求财产分割

一、女方离婚要求财产分割怎么写

女方离婚要求财产分割应当写明:

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首先应该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其次,必须有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不离婚而分割财产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3.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4.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5.违反协议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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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有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以及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双方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离婚协议分割财产需要公证吗

离婚协议分割财产不需要公证,公证是属于自愿行为,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进行公证,不申请公证不影响离婚协议书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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