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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离婚律师:起诉离婚时财产怎么分割

起诉离婚时财产一般由当事人协商分割,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起诉离婚一般需要缴纳五十元至三百元的诉讼费。下面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为您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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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诉离婚时财产怎么分割

起诉离婚时财产一般由双方协议分割。若夫妻不能就涉及其婚姻关系的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分割达成协商的,个人财产不分割,共同财产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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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起诉离婚多少钱

起诉离婚的诉讼费根据案件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离婚案件一般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不等,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三、到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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