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
诉讼离婚
首页 > 离婚知识 > 诉讼离婚 > 关于起诉离婚的一些建议
诉讼离婚

关于起诉离婚的一些建议

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在选择离婚时,往往会选择诉讼的方式,法院会做出判决。那么,你知道去法院离婚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吗?下面就让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为您介绍:

关于起诉离婚的一些建议

第一,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只能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如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实质性破裂,如连续分居两年、重婚、家庭暴力,或一方有严重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关系,一方坚持离婚,调解无效,法院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果没有法定情形,法院原则上不会判决第一次离婚,需要在判决生效半年后再起诉。如果坚持离婚,法院会判决离婚。

第二,建议找律师进行更详细的咨询。这些咨询内容包括双方的婚姻状况、财产状况、债务状况等。律师的咨询会对你的情况和婚姻纠纷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对后期操作进行全方面的指导。

第三,同时提起财产分割诉讼的,应保留有效证件和产权证。包括:结婚证、购房协议或房产证、车辆买卖合同、发票、存折存款证明、欠条、股票账户、贵重财物发票。即使拿不到原件,也要留一份复印件以备底案,账号也要详细记录。

QQ截图20221128130953.jpg

第四,孩子抚养权。有不满两岁子女的,原则上由妻子给予抚养;孩子两岁以上,按照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给予一方抚养,另一方负责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确定抚养、扶养、探视事宜。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赡养费的具体数额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承受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如果有固定收入,一般可以按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缴纳抚养费。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按月支付。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提倡一次性支付。

向法院离婚

部分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可能会选择撤诉。调解有利于促进当事人之间的相互理解和迁就,促成和解或者达成离婚协议。如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免费咨询我们专业律师。


Copyright © 2022 安嘉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安嘉律师事务所书面许可,禁止转载,侵权必究。
业务委托电话: 13120267676 地址:北京东城区环球贸易中心A座1208
京ICP备16014596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