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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的如何要求损害赔偿

导读: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介绍到在离婚诉状中,可以通过陈述对方有家暴行为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去法院起诉离婚要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在日常生活中,办理离婚手续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登记离婚并出具离婚证,另一种是起诉离婚并出具判决书

一、起诉离婚如何主张损害赔偿?

如果在起诉书中要求损害赔偿,可以获得离婚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五种情况,离婚时无过错方可请求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一方配偶的过错侵害另一方配偶基于其配偶身份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民事法律制度。离婚期间,无过错配偶一方有权就所受损害请求赔偿,过错配偶一方承担赔偿损失、支付抚慰金等侵权民事责任。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方提起,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即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

在无过错方是原告的离婚案件中,损害赔偿的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离婚时未提出的,离婚后不能再单独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在无过错方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中,被告可以在同意离婚的同时要求损害赔偿。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不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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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诉状交给谁?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

2.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者的诉讼。

(2)夫妻一方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地人民法院管辖。

存在重婚、家暴等行为而离婚的,无过错方可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离婚程序通过起诉的方式处理。起诉状需移交法院,并交纳诉讼费用,提供相应证据,说明证据来源。法院受理案件后,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将进入审理阶段,法庭辩论结束后将出具离婚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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