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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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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性、持续性的伤害才能认定家暴?不要偷换概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一条:“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所称的“虐待”。”认为家庭暴力必须是持续性、经常性的观念,是将“家庭暴力”的概念错误地偷换成“虐待”。原告殴打被告致被告身体多处受伤,其行为已经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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