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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嘉律所李凤影律师走进大栅栏街道,开展《民法典之继承篇》普法活动

今日,安嘉律师事务所李凤影律师受邀走进大栅栏街道百顺社区,为社区老人带来一场《民法典-继承篇》的普法宣传讲座,讲解遗产继承那些事儿,解决老人最关心的继承问题。

在本次法律讲座中,李律师向社区居民讲解了《民法典》中有关遗产的范围、遗产继承的方式以及着重讲解订立遗嘱的6种形式要件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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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

遗产指的是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死亡后产生的财产,例如:抚恤金、丧葬费等都不属于遗产,不过法院一般会参照“遗产分配原则”处理。

如果遗产系仅有使用权、承租权的性质,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例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上未建房屋的使用权,以及单位承租的公寓房均不属于遗产。

遗产继承的方式如下: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或遗赠、遗赠扶养协议

法定继承

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继承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承受被继承人遗产。

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继承人继承。

遗嘱继承或遗赠

被继承人将个人财产指定给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这个时候可以通过立遗嘱实现。

法律规定订立遗嘱的6种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

一方面,自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等遗嘱的优点在于可以节省订立遗嘱的时间,减少立遗嘱人的物质成本;

另一方面,立遗嘱人承担严格的订立遗嘱要件责任,包括具有一定继承法律知识,合法见证人的选定、见证程序的规范,如遗嘱内容本身或者见证程序稍有瑕疵,会导致遗嘱无效。

李凤影律师建议在立遗嘱的时候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及承担成本能力,在询问相关法律专业人员后,选择适合自己的遗嘱形式实现个人财产传承的目的。

遗赠是指以遗嘱的形式将其财产无偿给予继承人之外的个人、集体或国家,但受遗赠人若未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表示,则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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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

指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则在其死后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其实就是你给我养老送终,我把财产留给你。

该协议的订立必须是双方意愿达成一致,经双方签订协议才生效,任何一方要变更或者取消,也必须取得另一方的同意。

问题解答

1.继承人的份额都一样么?

答:一般是均等的,但以下几种情况下不均等: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生前如果立了多份遗嘱,以哪份为准?

答:以最后的一份遗嘱为准。

3.有效的遗嘱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

1)立遗嘱人自己意识清醒,表达清楚;

2)订立时系自愿真实想法;

3)符合订立遗嘱形式的法定要求;

4)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

李凤影律师采用“唠家常”的方式进行普法宣传,把晦涩复杂的法律条文,以老百姓生活中通俗易懂的白话儿文形式,并结合老人身边的真实案例进行解读,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受到了居民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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