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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亲去世未留遗嘱起纷争,律师助当事人快速拿到遗产

  一直以来,财产都是颇有争议的话题,尤其是在死者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直系亲属应当怎么继承是很多家庭的疑问。那么在继承人对各自继承份额有不同意见时,我们应当怎样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纠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我所有这样一个案例,值得大家参考。

  案情介绍

  李女士的父母名下有处夫妻共同房产。今年年初,李女士的母亲去世,未立遗嘱,父亲及爷爷奶奶、姥爷健在。按我们普通百姓的情理来讲,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在法律中却并非如此: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父亲、姥爷与李女士均为该房产中属于李女士母亲份额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相应的继承权。

  其实李女士的母亲也曾留下遗嘱,指明上述房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由李女士个人继承。不过该遗嘱有法律瑕疵,也正因为如此,李女士与姥爷一家就该房产的分割产生了争议。李女士不得不向安嘉律所求助,与父亲、姥爷启动了继承诉讼。

  世事难料,安嘉律师代理该案刚刚立案,李女士的姥爷、父亲就相继去世了,于是安嘉律师又迅速着手将案件被告变更为李女士的爷爷、奶奶与小姨、舅舅。

  涉案被告由两人变为四人,办案难度也随之上升。爷爷、奶奶因为从小带大李女士,心疼孙女儿,声明愿意放弃继承。可二位姨、舅不同意出庭,不愿意放弃李女士母亲名下的房产份额,不签署放弃继承声明,家庭内部矛盾进一步激化。安嘉律师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二人才同意调解员调解,但二人再次提出:不去法院。

  为此,安嘉律师又协调调解员上门调解,调解员要求必须原被告同时在场调解,但各被告住在不同地方,很难约到一起,案件一度陷入困境,李女士也有些焦虑。

  面对困难,安嘉律师多番冷静分析并在当事人之间不懈沟通,得知四被告将于清明时汇聚在一起,于是立即预约调解员,在清明当天,带上李女士和调解员,在被告家中共同签订了调解协议:涉案房产中属于李女士父母份额由李女士一人继承,四被告放弃继承,李女士支付给小姨、舅舅房屋折价款70万元;李女士爷爷奶奶将涉案房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也赠与李女士。几经波折,案件圆满解决,当事人成功获得涉案房产全部份额。

  律师说法

  一般人认为,独生子女继承父母遗产是合情合理、天经地义的事,但是根据法律规定,确实会发生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全部遗产的情形:

  1、父亲或母亲先于其父母去世

  2、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

  3、父母一方去世后,另一方再婚

  4、父母在世时没留遗嘱,且子女已经结婚

  像当事人这样的情况并不是个例,法定继承因牵涉到转继承、代位继承等问题导致关联亲戚众多,例如此次当事人的继承就牵扯到三代人。为了让子女更好地继承自己的遗产,生前进行预立遗嘱也是一个有效的途径。且通过办理公证遗嘱,立遗嘱人可以有效降低遗嘱无效的法律风险。同时,以明确特定继承人的方式,不仅能破除错综复杂的继承人关系网,而且可以减少身后纠纷。

  安嘉小结

  很多独生子女家庭认为,不存在兄弟姐妹争家产的问题便能拿到父母全部遗产。可在法律上,父母、配偶、子女都属于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若没有明确的遗嘱说明,独生子女也不一定能拿走父母的全部财产。在现实中,如果我们遇到类似的纠纷,不妨联系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听听安嘉律师的办案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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